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6月26日,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贤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贤海、王诚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楼清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补选举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长周贤海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董事兼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周贤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6月26日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王诚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后续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手续。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香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选举工作。辞职后,李香女士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董事会对李香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楼清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周贤海先生、李香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董事后生效。在其辞职报告生效前,周贤海先生、李香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周贤海先生继续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本次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诚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选举王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财务总监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经了解楼清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我们认为楼清女士符合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及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聘任楼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决议。
3、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樊玉庆先生、段云芳女士的简历等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以上各人员简历
1、王诚:男,198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和数学学士,具有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历任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
2、樊玉庆: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上海铝业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1981年至1994年,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4年至2007年5月,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技术部长,品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7年10月,江阴新仁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6年,历任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鼎胜新材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历任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3、段云芳:女,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至2009年9月,历任杭州鼎成铝业有限公司销售内勤、销售内勤主管;2009年9月至今,历任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历任销售内勤主管、部长,行政人事部部长、总监;目前担任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4、楼清:女,198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销售会计;2012年7月至今,历任杭州鼎胜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会计、会计主管、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1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工业园区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
至2022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已经公司于2022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6月27日刊登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7月11日前(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苏镇江京口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玲、张潮
联系电话:0511-85580854
传 真:0511-85580854
地 址: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五星铝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杭州市余杭瓶窑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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