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2-6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2年6月2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就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双方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并一致同意就前述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双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3、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龙溪街道三天门路939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高兴江
6、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与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1.战略合作内容
1.1双方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项目展开合作,共同研究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技术、共同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
1.2甲方将乙方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进行资源化处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的职责,保证乙方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得到有序回收与规范处理。
1.3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在后续合作中签署相应的合同以进一步明确。
1.4除非有特别说明,双方有权在与本次合作有关的宣传推广中将对方列为“战略合作伙伴”(或类似名义),但不得损害对方商誉。
2.合作期限
2.1.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5年,从2022年6月28日到2027年6月27日。
2.2.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在双方同意下,可以书面方式作修订或续期。如任何一方拟终止本协议,也可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本协议终止前开展的计划不受终止的影响。
3.其他约定
3.1协议中“废旧动力蓄电池”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动力蓄电池,由动力蓄电池包(组)及动力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池正负极材料,包括锂离子动力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等,不含铅酸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报废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从新能源汽车上拆卸及其他原因导致报废等途径,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3.2甲乙双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为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合作。除非另有协议约定,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知识产权向另一方的转让或许可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助于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产品优势、技术优势、资源和渠道优势形成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更深入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资源化利用相关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与现有的再生资源板块产生协同效应,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再生资源业务板块的市场布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意向性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 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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