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7月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1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3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14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7月14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9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即2021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有效)。
2022年2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4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
二、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 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除延长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董事长任思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于2022年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年3月18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9日),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7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6月29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6月2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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