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59
债券代码:113046 证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9,062,960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7月5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4月26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因公司剩余预留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能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激励对象,已自动失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金田铜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四、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为第一个限售期。在满足相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日(即上市之日)为2021年6月8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6月7日届满。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各项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16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66名激励对象共计9,062,96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75,040股,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工作。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共计166人,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9,062,960股。
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7月5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062,960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需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75,04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479,907,062股,上述事项正处于债券人通知期间,还未办理注销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铜业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后的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2年7月4日。
● 证券代码:“601609”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金田铜业”变更为“金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1609”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铜及铜合金材料的产品结构,并根据产品的关联有选择地进入下游深加工领域,同时积极拓展稀土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不仅包含了各类高附加值铜产品及铜合金材料,还包含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电磁线产品、民用中低压智能阀门等产品。公司产品已经广泛应用于5G通讯、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轨道交通、电力物联网、清洁能源等领域。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在新领域的拓展,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的铜产品和先进材料专家。
目前“金田铜业”的证券简称无法有效体现公司业务内涵以及产业布局,还可能引起市场上一些不必要的认知偏差。公司证券简称由“金田铜业”变更为“金田股份”能有效覆盖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战略布局更加匹配,同时有利于降低市场对公司业务的认知偏差。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实施
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证券简称将于2022年7月4日由“金田铜业”变更为“金田股份”,公司证券代码“601609”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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