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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81,727,14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16%;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交控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75,666,8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74%;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省能源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125,476,29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67%;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持有公司股份26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53%。2020年6月,安徽国控集团与安徽省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且由于皖能电力为安徽省能源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前述四家股东单位为一致行动人。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2,870,249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7.1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4日,安徽国控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皖能电力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6,976,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安徽国控集团和皖能电力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6,976,6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全体原股东配股发行1,076,601,364股份,其中,安徽国控集团认配272,706,264股,皖能电力认配60,000,000股,安徽交控资本认配40,538,495股,安徽省能源集团认配28,956,068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注:安徽国控集团减持股份数量已达本次减持计划上限,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除安徽国控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减持计划上限外,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进展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自身资金安排等自主决定。安徽国控集团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减持计划上限,在减持期间,安徽国控集团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公司”)股东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电力”)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持股比例从5.53%减少至4.53%,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2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皖能电力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78,690,2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80%。其中,安徽国控集团已于2022年6月16日以大宗交易形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万股,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皖能电力《关于减持华安证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4日,皖能电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976,61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皖能电力持股比例从5.53%降至4.53%。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1.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一致行动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一致行动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一致行动人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备注:

  1.安徽国控集团于2022年6月1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万股,具体减持情况详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皖能电力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皖能电力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计划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发布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减持有关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4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2022年6月27日发行完毕,相关发行情况如下:

  

  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已在以下网站刊登:

  1.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2.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安证券

  股票代码:6009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一致行动人: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一致行动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

  一致行动人: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区内11研发楼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20号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区内11研发楼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签署日期:2022年6月28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安证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

  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信息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皖能电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3.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一致行动人安徽能源集团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4.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5.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持股超过5%的上市公司如下:

  

  (二)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3.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一致行动人安徽国控集团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4.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5.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安徽国控集团持股超过5%的上市公司如下:

  

  (三)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3.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所涉及处罚、诉讼和仲裁情况

  最近五年,一致行动人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

  4.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5.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交控资本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比例已达1%,且持股比例减少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在2022年4月12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中说明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11月6日期间,安徽国控集团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6%;安徽交控资本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36,991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74%;安徽省能源集团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488,30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皖能电力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464,91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安徽国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78,690,204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80%。减持期间如有派息、转股、送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进行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皖能电力已减持46,976,61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徽国控集团已减持50,000,000股。皖能电力及一致行动人安徽国控集团、安徽能源集团、安徽交控资本分目前别持有公司股份213,023,389股、1,131,727,143股、125,476,294股、175,666,812股,持股比例分别为4.53%、24.09%、2.67%、3.74%;合计持股比例为35.04%。除安徽国控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减持计划上限外,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除上述减持计划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42,870,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645,893,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4%。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645,893,638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卖出华安证券股份情况如下: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不存在买入华安证券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华安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913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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