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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在公司3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现同意补选吴振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吴振海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12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1-4、议案6-9、议案1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审议的议案5、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晓娟、李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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