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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海航科技    海科B    编号:临2022-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应诉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本笔担保本金:人民币0.34亿元及利息、相关费用。

  ● 涉诉金额:依据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航科技”、“被告一”、“承租人”,原名“海南易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签署的《保证担保合同(法人)》(苏银[2017]保证字第195号),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苏银金租”、“出租人”)目前诉求为要求被告一支付全部剩余租金、违约金等合计0.48亿元,并要求公司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此笔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保合同损失0.39亿元。目前,因诉讼事项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2022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公司拟通过司法途径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并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近期,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96民初576号应诉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易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海南百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情况

  (一)案件背景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1日、2017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7-025)。2017年公司控股股东海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科技集团”,原名“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亿元,公司及下属企业在2017年向海航科技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60亿元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17年11月28日,公司与苏银金租签署《保证担保合同(法人)》约定对(苏银[2017]租赁字第195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保证担保合同(法人)》的保证方式与保证范围:

  1、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欠出租人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一旦承租人未能及时足额偿还租金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出租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在接到出租人发出的偿还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出租人无条件的支付保证范围内出租人通知索偿的金额。

  2、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二)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全部剩余租金36,575,756.96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租金及风险金逾期违约金7,337,112.61元;

  3、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名义货价、律师费合计3,679,820.24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三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原告有权以《融资租赁合同》中全部租赁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受偿;

  6、原告对被告一提供的编号苏银[2017]抵押字第195号的《抵押担保合同(法人)》项下约定的《抵押物清单》中所列财产在47,592,689.77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7、请求判决上述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业绩的可能影响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为此笔担保累计计提财务担保合同损失0.39亿元。目前,因诉讼事项尚未开庭,本次诉讼对公司2022年度的损益最终金额将以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金额为准。

  (二)公司拟通过司法途径积极维护上市公司权益,并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累计涉诉本金合计约31.72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10月14日、2021年1月6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24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13日、2022年2月21日、2022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0-005)、《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暨涉及诉讼公告》(临2020-03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0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进展暨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21-037)、《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72)、《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1-091)、《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1-093)、《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1-094)、《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2-007)、《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2-008)、《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诉讼进展公告》(临2022-016)。

  截至目前,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如下:

  

  四、提示情况

  (一)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及时跟进该事项后续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保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司法等手段的权利以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刊物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披露及公告内容以上述指定媒体为准。

  特此公告。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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