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公告 编号:2022-051
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堡投資”)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2022年6月25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发布了其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2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8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共计派发57,6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1.5股,共计送红股19,200,00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东松堡投資持股数量相应调整为15,0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5%。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收到股东松堡投資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根据函中所述,2022年6月28日,由于操作人员疏忽,松堡投資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未满15个交易日的情况下,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8%,成交价格为25.71元/股,交易金额为257,100元。本次减持后松堡投資持有公司股份15,0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4%,具体减持明细如下:
松堡投資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未满15个交易日的情况下,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本所备案并予以公告”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构成违规减持股份的情形。松堡投資的上述减持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构成短线交易。
三、本次违规减持事项的致歉声明及后续情况
1、本次违规减持股份系操作疏忽,并非主观故意,股东松堡投資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司董事会进行检讨,并就本次违规减持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明确今后将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严格遵守,严格管理股票账户,防止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公司董事会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松堡投資有限公司出具的《因误操作违规卖出公司股份的说明及致歉函》。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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