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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继续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前期于《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编号:临2019-030)中披露:2019年6月28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288,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予以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6月28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627-2号),因公司控股股东国之杰与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需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74执199号、200号、201号),对国之杰持有的上述1,288,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6%,上述被冻结股份均为已办理质押登记的股份)予以继续冻结,详情如下:

  一、本次继续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国之杰逾期债务及涉诉情况

  截至目前,国之杰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约67.45亿元,其中2.98亿元已达成和解;剩余64.47亿元国之杰正与相关方积极协商解决纠纷事项。除上述债务逾期发生诉讼外,国之杰对外担保涉诉金额约118.79亿元。

  2.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拟向特定对象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海砥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本次继续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与国之杰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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