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8
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计划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9,8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96%。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钱炽峰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7日,钱炽峰先生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董事钱炽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及权益分派取得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钱炽峰先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钱炽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钱炽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日,钱炽峰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钱炽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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