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舒懋”),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情况概述
天津舒懋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7年,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资金贷款(以下简称“本次贷款”)。本次贷款资金用于并购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世贸家居”)。天津世贸家居以其持有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312号的物业(对应于编号为“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23364号”)和贷款存续期间的所有运营收入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和运营收入质押担保,天津世贸家居为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款及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7KTCT2XW
3、法定代表人:金苹
4、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334号创展大厦第B座3层312、313单元(天津信至和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119号)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舒懋成立于2022年3月24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尚无财务数据。天津舒懋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担保
抵押人: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物: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312号的物业(对应于编号为“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23364号”);抵押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抵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担保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依主合同项下每一具体业务合同(或借款凭证)之约定。具体业务合同(或借款凭证)约定的到期日或抵押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运营收入质押担保
出质人: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运营收入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手续费(如有)、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执行费)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或质权人方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三)保证担保
保证人: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债务人: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天津舒懋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支付收购天津世贸家居股权的交易对价,其主要股东为天津远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业务需求,天津世贸家居对天津舒懋的还款义务提供物业抵押担保、运营收入质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天津世贸家居对天津舒懋的还款义务提供物业抵押担保、运营收入质押担保及保证担保,是根据其业务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天津舒懋及其主要股东经营情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天津世贸家居为天津舒懋提供上述担保。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53,251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318,25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5,251万元,分别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25.07%、17.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56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6月27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车建兴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81.17万份(含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车建兴先生、陈淑红女士、车建芳女士、蒋小忠先生因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或与本议案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天津舒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舒懋”)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并购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7年,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的资金贷款(以下简称“本次贷款”)。本次贷款资金用于并购天津红星美凯龙世贸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世贸家居”)。天津世贸家居以其持有天津市北辰区京津路312号的物业(对应于编号为“津(2018)北辰区不动产权第1023364号”)和贷款存续期间的所有运营收入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和运营收入质押担保,天津世贸家居为本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款及本次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山海艺术家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艺术”)、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世博”)拟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子公司山海艺术将对公司及合肥世博拥有的金额为7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收益全部转让给东方资产,转让价款为7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融资”)。公司及合肥世博与东方资产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包括对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合肥世博以其所持有的坐落于庐阳区潜山北路2号合肥红星美凯龙四里河项目的整体资产[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94558号]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合肥世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71,000万元,具体以签署的抵押、质押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表决结果: 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55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6月27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宁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九章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81.17万份(含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57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0年2月22日及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及第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线上宣传栏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向董事会授出特定授权发行最多30,850,000股A股,以满足公司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对《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0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982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523.6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同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第九章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81.17万份(含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进行注销。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2-059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
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世博”),非上市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本金金额为7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盘活公司资产,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山海艺术家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海艺术”)、合肥世博拟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子公司山海艺术将对公司及合肥世博拥有的金额为7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债权及其项下的相关收益全部转让给东方资产,转让价款为7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融资”)。公司及合肥世博与东方资产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包括对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合肥世博拟以其所持有的坐落于庐阳区潜山北路2号合肥红星美凯龙四里河项目的整体资产[对应房屋所有权证号:皖(2018)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094558号]为本次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合肥世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71,000万元,具体以签署的抵押、质押合同为准。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融资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等融资担保条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9111454B
3、法定代表人:戚志平
4、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杏花村街道潜山北路2号红星美凯龙。
5、注册资本:349,848,330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家具、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批发兼零售;场地租赁、柜台租赁;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国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肥世博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根据南京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年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肥世博的总资产为780,431,608.82元,总负债为425,381,716.30元,净资产为355,049,892.52元,资产负债率为54.51%。2021年,合肥世博实现营业收入117,028,685.66元,实现净利润13,953,602.31元。
根据合肥世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5月31日,合肥世博的总资产为1,030,289,959.21元,总负债为667,609,361.52元,净资产为362,680,597.69元,资产负债率为64.80%。2022年1月-5月,合肥世博实现营业收入56,285,126.26元,实现净利润10,440,880.20元。
合肥世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且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关联关系。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肥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金额:71,000万元;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质权人履行的所有义务;债务人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而给质权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质权人为实现质押协议项下权利、或由于债务人违反主合同、或由于出质人违反质押协议而导致质权人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担保费、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等;债务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及/或其他义务而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或迟延履行金;以及发生主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时,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而对质权人负有的债务。
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肥世博抵押担保对应的担保权人、债务人、担保本金、担保范围、担保期间与上述质押担保合同内容实质相同,具体以实际签署的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合肥世博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融资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自身业务发展,公司子公司山海艺术向东方资产转让债权,由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合肥世博对东方资产的还款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由合肥世博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由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合肥世博对东方资产的还款义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合肥世博经营情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担保有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也有利于公司分享其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合肥世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六、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累计担保总额为1,353,251万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为1,318,251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5,251万元,分别占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25.07%、17.3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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