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3年6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寿田光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将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3年6月。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有利于保证项目后续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9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7,334,46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2016年1月28日,公司以每股11.78元的价格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1,499,999,974.14元,扣除部分财务顾问费用7,000,000元以后,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为1,492,999,974.1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月28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内容,以及《千足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文件,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重组报告书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9,000万元,此处为扣除700万财务顾问费以后的净额8,300万元。
公司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时中止实施“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其中,“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投资总额12,300万元,建设期为两年。公司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原定计划于2020年6月份正式开工,但由于前期政府报批时间耽搁、设计方案多次调整以及道路规划调整重批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施工证取得较晚;该项目施工后,因政府规定的堆土点满载,使得施工现场间断性停工;同时,该项目为配合当地防疫控制政策,施工现场直接停工,施工计划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现根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到2023年6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有利于保证项目后续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基于上述核查,东吴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有利于保证项目后续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该议案。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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