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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2-048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湖南财信精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信精信”)持有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83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资产”)持有公司股份12,35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财信精信与财信资产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188,5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

  2、 财信资产计划自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356,4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

  2022年6月29,公司收到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共同出具的《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告知函》,该次股份减持计划中设定的时间区间届满,同时财信资产拟继续减持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该次减持计划期间股东减持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财信资产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80,9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

  2022年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财信资产拟将其持有公司股份45,83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4%)协议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

  2022年2月14日,财信资产完成向财信精信协议转让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该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该次减持期限届满,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三)股东该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该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按照财信资产向财信精信协议转让股份后进行填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该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该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该次减持期内未减持股份,未违反其相关减持承诺。

  三、拟继续减持股份情况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财信资产拟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 数量共计不超过12,356,405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持有公司12,356,405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34,049,347股的1.68%,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56,40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拟减持股票来源: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时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不超过12,356,405股(若减持期间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三)承诺及履行

  1、截至本公告日,财信资产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及违反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2、财信精信作为财信资产的一致行动人,将共同遵守股份变动相关法律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二级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财信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财信精信出具的《关于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并拟继续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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