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6月29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燕女士向董事会书面提交了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免歧义导致股东误解,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取消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桃园路北侧田厦翡翠明珠花园3栋1705A
变更后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1A2栋A2栋308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本次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7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2022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6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燕女士向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延期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取消原议案即《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原定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至2022年7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2年6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光明高新产业园观光路以南、邦凯路以西邦凯科技工业园(一期)2#厂房3楼好学厅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2日
至2022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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