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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人民币404,954,286.8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9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诉讼、仲裁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1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公司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7)、《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控股孙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0)、《关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新增诉讼事项

  

  (一)截至目前,公司新收到候复礼等9人的起诉材料,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429,676.79元。

  (二)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112民初43070号民事判决书,就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公司不服该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判决撤销(2021)粤0112民初43070号民事判决,并裁定发回重审或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

  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承担。

  三、新增判决事项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112民初43070号民事判决书,就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具体情况如下:

  1、被告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3,050,511.92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35,615.48元,由被告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2,492元,由原告南通泰豪贸易有限公司负担3,123.48元。

  四、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冻结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及仲裁案件尚未结案或未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6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

  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代码仍为“00265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0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1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6)、《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积极采取行动,力争尽快消除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1、针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及外聘律师团队正在积极搜集充分的证据材料以证明相关债权人的主观恶意性以及公司对于相关行为不存在过错或过错程度相对于债权人而言较轻,力争胜诉或减轻过错责任,从而通过司法途径解除、减轻公司相关担保责任,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大部分违规担保案件已开庭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案号(2020)粤0305民初15622号合同纠纷案与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为同一涉案事由,两案标的金额差异,为利息计算时间差异而产生的利息数额差异所致。

  案号(2020)粤0391民初1157号案因被告幸福智慧公司因于2019年10月25日(起诉前)注销登记而终止,法院认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法人终止而归于消灭,诉讼主体资格亦随之丧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于2020年3月17日裁定驳回周志聪的起诉,该案结案,已于2020年3月17日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周志聪放弃上诉。

  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分别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2020年3月24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30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3月1、2022年3月3日、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违规担保及账户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关于公司新增仲裁及新发现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0)、《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2)、《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14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3)、《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2021-11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3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公司收到担保责任豁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规定程序提供担保事项引发的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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