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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2-038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于2022年3月18日新增司法冻结36,004,473股。

  2、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控股股东陈伟雄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于2022年6月15日新增司法轮候冻结股数36,004,473股。

  3、股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8,354,3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累计被质押的股份为218,354,31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股份为218,354,31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8.12%。

  4、控股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不会受到重大影响。由于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后续可能存在因缺乏还款资金、未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未能按司法裁定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等因素,不排除其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轮候冻结以及被司法强制处置的可能性。若陈伟雄先生、陈娜娜女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督促并协助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ST柏龙           公告编号:2022-037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8.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关于股票停牌暨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股票可能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完成董事补选工作,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5.2.4条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不得披露。”。

  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股东陈伟雄、陈娜娜、倪秋萍、丁晓丹、卢金华将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监事。

  2、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8号)涉及的公司前期会计报告调整事项已调整完成,公司正在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及第9.4.5条“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4.1条第(一)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本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复牌。”的规定,如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停牌2 个月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并自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复牌。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因第9.4.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2 个月内,仍未能披露2021 年年度报告的,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全力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尽早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由于未能及时披露定期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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