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2-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并表企业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2)粤0304民初2818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
2015年7月赛格新城市与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诚集团”)签订赛格新城市广场1号楼二至五层及2号楼、3号楼房屋转让等合同。因商品房销售纠纷等原因,招诚集团将合同的债权(权利)全部转让给黄志辉、黄贤证及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8月17日、2019年10月8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控股孙公司赛格新城市与相关债权受让方拟签署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二:黄志辉
原告三:黄贤证
被告: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原告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黄志辉、黄贤证于近期向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方赛格新城市赔偿利益损失、逾期付款损失、债权本金、违约金等,以上暂共计304,463,119.09元。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诉讼尚未判决。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合计为13,14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含原告诉求赔偿金额、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他费用)为人民币1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起诉类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2,977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未对公司及赛格新城市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2)粤0304民初28186号]等相关法律文件;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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