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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系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7月01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瑞君恒”)、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茂科技”)、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福锦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继承。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1、公司名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伟

  3、注册资本:13,782.9078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0号院6号楼11层1206-1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成立日期:2001年8月31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自产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审计

  (二)被合并方

  1、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安瑞君恒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3)注册资本:1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1幢10层1002内12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7)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审计

  2、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千茂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1幢10层1002号18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2日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体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审计

  3、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宏福锦泰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翊心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1幢10层1002内15室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2日

  (7)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工程和技术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医学研究(不含诊疗活动);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文艺创作;影视策划;数据处理;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工艺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备注: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审计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不发生变化;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3、本次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4、吸收合并完成后,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继承。

  5、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6、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工商登记注销等手续。

  7、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变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公司能更好地提高运营效率,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瑞君恒、千茂科技、宏福锦泰系基于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减少控股层级,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7月01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4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07月0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07月15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07月14日17:00前送达。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C座4层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或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提供近期行程记录、核酸阴性报告等相关防疫工作。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4层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60825518

  会议联系人:李明霞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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