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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方刚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7月18日,13:3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紫金路90号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会务联系人:王银超、吴正炜

  联系电话:0512-62397978转8213

  传 真:0512-62397972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尽量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参加现场会的,请务必保持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于参会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4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43,7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4.9882%减少至3.9316%。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高新富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富德”)、共青城高新泰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泰富”)、苏州明善睿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善睿德”)、湖北宏泰明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明善”)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2-045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方: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被担保人为符合公司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仍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分布式光伏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德新能源”)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该业务中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金融机构与终端用户(即“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为准。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担保的相关具体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昱德新能源及金融机构对承租人设置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保证了租赁资产的安全性;承租人以光伏电站并网发电所产生的电费收入、补贴收入(如有)作为主要还款来源,还款来源相对稳定可靠。被担保人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昱德新能源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1、担保人: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为融资租赁项下的符合光伏分布式电站安装条件的终端用户;

  3、担保方式:保证金质押担保。

  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金融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并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金。金融机构与承租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融机构、承租人与昱德新能源签署《付款协议书》,经承租人授权,承租人向金融机构支付的全部款项均由昱德新能源向承租人收取并支付给金融机构。昱德新能源在金融机构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将代收租金足额按时划转至该账户,并授权金融机构从该账户中扣划租金等款项。为确保承租人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金融机构与承租人约定将国家电网支付给承租人的租赁物的电费收入质押给金融机构,若承租人出现逾期,金融机构有权依法拍卖、变卖应收账款,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如在一定期限内,承租人未归还当期应付款项的,金融机构有权划扣风险金,作为昱德新能源对承租人的当期应付未付款项代偿。如承租人出现宽限期内均未还款的,昱德新能源需在一定期限内受让金融机构持有的对应租赁资产。

  4、担保金额、期限: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随着碳中和成为全球命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碳减排号召。近年来,我国围绕能源转型制定了一系列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等多重政策支持,为行业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分布式光伏市场的需求也得到了快速增长。为了促进分布式业务发展,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昱德新能源拟与金融机构、终端用户开展金融合作,在该业务中昱德新能源向金融机构销售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金融机构与终端用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昱德新能源为各承租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直租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该业务合作模式已得到市场的认可,且该分布式业务相关金融合作模式已趋于成熟,已具备资金闭环条件,电费收取情况良好。承租人需经昱德新能源和金融机构双重审核,可保障所筛选终端用户的质量。昱德新能源为终端用户提供担保整体风险较小,将有利于公司分布式业务的快速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12.35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3.61%,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总资产33.2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3,738.6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15%,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39%;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2.5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90%,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6.73%;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5,237.16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08%,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10%。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开展分布式业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相关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控股子公司开展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开展分布式业务提供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担保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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