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6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58号1号楼1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王一锋、张云锋、刘铭、李纳川及独立董事王迁、李峰、杨波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科技”)中标了华为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云”)的数据中心项目,拟通过其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弈峰科技光明5G大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深圳数据中心项目”)为华为云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经弈峰科技请求,为加强其合同履约能力,公司同意为华为云与弈峰科技开展前述业务过程中所涉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珑腾”)因深圳数据中心项目的并购需要,拟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期限为3年的并购贷款。据第三方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拟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游”)为该笔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提供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世纪珑腾将以其持有的深圳市弈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峰实业”)50.5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弈峰实业将以其持有的弈峰科技50.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6,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弈峰科技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弈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09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电达谷源产业园19栋101
法定代表人:刘旭平
注册资本:1100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服务;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互联网信息技术、网络集成系统的开发;城市信息化及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维护;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服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
2、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31.56%股权,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弈峰科技48.99%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13.53%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弈峰科技5.01%股权以及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弈峰科技0.91%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4、经查询,弈峰科技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世纪珑腾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上海世纪珑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3日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茸华路629号8幢2层213室
法定代表人:李佳
注册资本:111111.1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间接持有世纪珑腾63%股权,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27%股权,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世纪珑腾10%股权。
3、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4、经查询,世纪珑腾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弈峰科技最高额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权利救济所产生的费用等;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间接持有弈峰科技合计62.52%股东权益的深圳市叁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穿透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二)世纪珑腾并购贷款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账户质押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期限:自并购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为实现债券、担保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其他股东方担保情况:持有世纪珑腾27%股权的无锡飞叶投资有限公司将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提供并购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弈峰科技中标了华为数据中心项目,标志着公司业务的重大发展。本次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公司持续获取互联网数据中心项目订单的能力,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虽未就相关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但因世纪珑腾及弈峰科技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且世纪珑腾其他股东及弈峰科技其他股东权益持有人按持股比例对相关担保事项进行了反担保(其中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国有企业未进行反担保,深圳市电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比例较小未进行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公平、对等,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数据中心项目更好地建设及运行,能够确保满足并购及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32,500万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74,066.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82%;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7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9%。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6,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 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2-04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大股东王佶先生与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控股”)的通知,获悉王佶先生与华通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王佶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华通控股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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