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22—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刚果(金)KFM开发项目(氧化矿、混合矿)工程(一期)
● 投资金额:本次KFM开发项目(一期)建设投资18.26亿美元,其中:工程费用14.27亿美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亿美元,预备费2.38亿美元。
●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投资风险: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由于本项目的主要产品铜和钴的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3、本项目为境外投资,受投资所在国刚果(金)政治及经济环境、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4、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具有一定的开发风险。
一、投资概述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持有位于刚果(金)的KFM铜钴矿95%权益。KFM铜钴矿是世界上最大、最高品位的未开发的铜钴矿项目之一,与公司现有的TFM铜钴矿相距33公里,在开发和运营上拥有协同效应及独特优势。
为进一步开发KFM铜钴矿的丰富资源,公司组织专家团队对KFM铜钴矿开发利用和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并聘请第三方工程技术机构对本项目编制了《刚果(金)KFM项目(氧化矿、混合矿)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
为了更好的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对钴金属需求增长,维护产业链可持续发展,保持项目未来增产的潜力,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三步走”发展路径,组织内部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初步设计优化方案》。
2022年6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刚果(金)KFM开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建设投资不超过18.26亿美元范围内投资建设KFM开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KFM项目”或“本项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负责相关事项和程序的具体办理及落实等。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KFM Holding Limited
2、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李朝春
4、注册地:中国香港
5、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6、投资主体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0美元,净资产为-1,200.43美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美元,实现净利润0美元。
7、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
注: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总对价1.375亿美元获得KFM Holding Limited 25%的股权(详见2021年4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近日将完成交割,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建设方案
尽快开发利用KFM铜钴矿资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规模优势,是公司实现“打基础-上台阶-大跨越”发展路径的重要支撑和保障。KFM项目(氧化矿、混合矿)(一期)建设投资18.26亿美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和企业自筹;项目自2021年3月开始筹备,预计2023年上半年投产,未来达产后预计新增年平均9万吨铜金属和3万吨钴金属。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KFM开发项目(氧化矿、混合矿)工程(一期);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采选冶工程,项目设计最大规模为采选冶矿石4,500kt/a。项目采矿采用露天开采,技术工艺较为成熟,运营管理可控;
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建设投资18.26亿美元,其中工程费用14.27亿美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亿美元,预备费2.38亿美元;
项目产品方案:项目产品主要为阴极铜、粗制氢氧化钴以及少量硫化铜钴精矿。达产后年平均产能折算为金属量为:铜金属约9万吨,钴金属约3万吨;
项目进度:本项目自2021年3月开始筹备,预计将于2023年上半年投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加速开发刚果(金)铜钴矿的丰富资源,有利于更好地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对钴金属需求增长,维护产业链可持续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金属需求强劲,钴金属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资源的稀缺性,使得业内一直对钴金属长期供给严重不足有担忧。国际钴业协会(Cobalt Institute)2022年5月发布的报告显示,未来五年钴需求将从2021年的17.5万吨增至32万吨,而2021年全球钴金属供应为16万吨,从在建项目情况看,钴金属仍存在较大的供需缺口。公司TFM的扩产和KFM项目的建设可缓解新能源产业发展对钴金属持续增长的需求紧张,降低电池厂商和汽车厂商对钴金属供应不足的忧虑。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度调整排产计划,维护市场相对均衡。
根据《初步设计优化方案》,本项目经济效益较好,KTM项目进入正式生产阶段后,公司刚果(金)铜钴矿产能将进一步得到释放和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强化公司主业、夯实公司国际矿业领先地位的同时,与已有项目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此外,KFM项目的实施顺应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转型趋势,有利于满足新能源产业链发展对上游资源的需求,促进刚果(金)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扩大中非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办理结果。
2、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未来价格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在项目前期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的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存在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本项目为境外投资,受投资所在国刚果(金)政治及经济环境、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较大。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工程质量要求较高,且项目处于境外,虽然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技术方案、设备选型等关键因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完全排除因组织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能按期达产。
4、本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具有一定的开发风险。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爆破事故等突发危险情况,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未来大量现场作业活动中,一旦运用技术失当或工程组织措施不力,造成工程质量隐患或事故,则会对本项目后续业务的开展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所有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22-054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125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6月1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1,599,240,583股,扣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4,930,407股后,即以21,394,310,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1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4,344,600.04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计算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394,310,176×0.07125)÷21,599,240,583≈0.07057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0.07057)÷(1+0)=前收盘价格-0.07057。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公司所有A股股东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公司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派发不适用本公告。具体可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2. 自行发放对象
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洛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A股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本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7125元,派发时暂不扣缴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413元。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股通”),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6413元。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7125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9)68603993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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