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7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9月28日发布公告,自当日起,本基金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申购(包括日常申购、定投申购)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0,000.00元。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于2022年7月1日起取消上述限制,恢复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包括定投)业务。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邮纯债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公司将新增交通银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及开通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自2022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及定投业务时,申购费率及定投费率不设折扣限制,若折扣前的原费率为固定费用,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和定投起点金额调整为0.01元起,具体以交通银行规定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及定投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交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交通银行的有关公告。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三、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完善身份信息资料
以免影响业务办理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如下提醒:
一、自然人客户
1、需确认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证件有效期限及身份证影印件正反面等信息资料留存是否完整。
2、上述信息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或身份证明文件失效的客户,请及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官方微信平台(中邮基金服务号)或联系开户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二、法人、其他组织及产品户等非自然人客户
1、需确认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等信息留存是否完整。
2、上述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证明文件失效的客户,请及时持有效资料到开户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存在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且未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更新的客户,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相关业务,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58511618、400-880-16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可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公募基金的法定投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本公司后续成立的公募基金,统称“公募基金”)将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风险收益特征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参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投资。
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进行北交所上市股票投资,并做好相关风险管理工作。基金管理人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基金因投资北交所上市股票所带来的风险:
(1)中小企业经营风险
因北交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进而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
北交所在证券发行、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交所竞价交易设置了更宽的涨跌幅限制(上市后的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30%),可能导致较大的股票价格波动。
(3)企业退市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投资门槛较高,初期参与的主体可能较少;此外,由于北交所上市企业规模小,部分企业股权较为集中,由此可能导致整体流动性相对较弱,若投资者在特定阶段对个券形成一致预期,由此可能导致基金面临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5)转板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并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的,可申请转板上市。无论北交所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6)投资战略配售股票风险
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行时明确了一定期限的锁定期,该类证券在锁定期内的流动性较差,存在市场或个股出现大幅调整时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
(7)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集中风险、监管规则变化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