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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42.0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不可生效,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6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2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其对应的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的1.50万份期权已失效,董事会同意对该1.50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万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况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履行程序

  1、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3、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4、2021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153.1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32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33.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42.0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不可生效,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6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2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其对应的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的1.50万份期权已失效,董事会同意对该1.50万份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注销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期:2020年6月10日

  2.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3.授予数量:1,101万份

  4.授予人数:393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0万份

  6.行权价格:4.16元/股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42.0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不可生效,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1.65万份股票期权;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2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其对应的可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的1.50万份期权已失效,董事会同意对该1.5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万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万份,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42.0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认为博众精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制定并实施《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393名激励对象授予1,10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16元/股,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批准了《期权激励计划》。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1、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

  2021年8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鉴于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61名;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50%,共计153.1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357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65万份,符合行权条件的其他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行权,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已失效。

  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股票期权数量为714.70万份,持有对象合计361名。

  2、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

  2021年9月1日至本公告出具日,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此2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7.95万份股票期权。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股票期权数量为666.75万份,持有对象合计338名。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2022年6月10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357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1.65万份,已于202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行权价格为4.1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股票期权数量为714.70万份,持有对象合计361名。

  二、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6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6月10日,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于2022年6月9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6名;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应生效股票期权数量的50%,共计142.0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5%。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该23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7.95万份予以注销。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2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C,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应生效股票期权不可生效,共计1.65万份。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2019年,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董事会同意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2.05万份。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公司336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后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142.05万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336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本次可行权的336名激励对象作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后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42.05万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6月10日。

  (二)行权数量:1,420,500份。

  (三)行权人数:336人。

  (四)行权价格:4.16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本次行权为本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1、激励对象在公司上市后因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前述期限届满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上市审核问答》”)第12条第(一)款第7项的规定,激励对象应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公司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授权办理本次行权相关事宜并就本次行权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7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9,500份股票期权及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16,500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因净利润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行权的1,420,500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其对应的该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00份。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注销的各项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后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合计1,420,500份股票期权行权,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就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后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55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3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79,500份股票期权及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16,500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因净利润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得行权的1,420,500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未在第一个行权期内行权,其对应的该15,0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931,500份。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注销的具体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或“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336名激励对象符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本次可行权的336名激励对象作为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后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420,500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吕绍林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总票数100%,不同意0票,占总票数0%,弃权0票,占总票数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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