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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2022年6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019,706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29元/股,最低价为2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799,94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8日和2022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2年6月30日,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019,706股的比例为0.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29元/股,最低价为2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799,943.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43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2年第二季度自主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81.30万份,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6月24日至2023年2月2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就公司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2021年1月17日,公司在公司公告栏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5、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6、2021年3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激励对象暂未行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行权且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行权人数:共有128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截至2022年6月30日,暂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

  (四)行权价格:21.9041元/股。

  三、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无新增行权股票,不涉及上市流通事项。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无新增行权股票,不涉及上市流通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转让限制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暂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行权。后续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四、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截至2022年6月30日暂无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暂未获得募集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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