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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6月,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已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人民币22.07元/股(含人民币22.07元/股)的价格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2022年6月2日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6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已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0.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2-061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成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大国际”)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成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济”)。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海成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上海成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春柳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上海成济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向上海成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成济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大国际的全资子公司,成大国际持有其100.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其5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金春洙,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弄1号1818室,主营业务为国际贸易。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成济资产总额为8,900.69万元,负债总额为7,610.02万元,净资产为1,290.6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17,960.50万元,净利润为168.3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最高额度限制: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7%,全部为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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