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2-01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2年7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丽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和产品化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2-01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由于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2022年7月1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向“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1,809,1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9〕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2年6月20日的统计数据。
注1:“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已于2020年12月结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注2:“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于2021年8月变更为注3和注4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为2022年8月,详见《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30)。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6月2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2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结项及变更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6月2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计划拟投资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差额为未募足金额;
注2:待支付合同尾款为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量计算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公司一般账户进行支付;
注3: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原计划新增5条完整的含部分工业4.0的自动化生产装配线以及2条自动化包装生产线,形成年产辅助驾驶系统15万套的产能。首先,由于公司对原有产线进行了改造提升继续投入使用,新增产线的需求减少;其次,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建设完成的产线能够同步用于辅助驾驶系统产品的生产,因此无需过度重复建设;再次,项目立项至今自动化技术的更新迭代与公司信息化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的显著提升,本项目达成年产辅助驾驶系统15万套产能所需采购的设备明显减少;最后,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商用车行业持续不景气,重卡、中轻卡及工程机械等产销量处于下行周期,客户需求明显减少,为避免设备和产能的闲置和浪费,公司审慎对待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合理配置资源的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之项目立项时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其次,公司根据租赁市场的实际需求,部分楼层拟交由承租方自行设计和装修,因此公司投入的装修费用减少;最后,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3)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结项的两个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均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较大的投资收益,累计实现利息收益等约2,672.51万元。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6月20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注1:含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2,470.20万元;
注2:待支付合同尾款为根据合同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公司一般账户进行支付;
注3: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募投项目变更原因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全国新建30个营销网点,主要推进渣土车智能化等后装业务市场的拓展及客户维护,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营销网点的房屋租赁及人才招聘。由于疫情影响,以财政补贴形式的后装业务,包括渣土车智能化、环保OBD及存量重卡主动安全监控等市场明显收缩,招投标项目减少。
(2)由于公司后装业务本身占比较小,同时公司进一步明确发展战略,着重发展前装业务,而前装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车企,且集中度较高,例如前五名重卡车企销量占重卡总销量比重接近80%,因此建立广泛营销网点的必要性降低。
(3)由于营销网点建设较少,因此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司研发力度及智能座舱产品化的能力,公司拟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3、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项目名称: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实施主体: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内容及主要产品:购置研发实验设备并安装、调试,组建研发团队开展研发工作与产品开发设计工作,对研发完成的产品进行测试与认证;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预计达成可供量产的不同等级智能座舱产品。
实施周期:3年
预计总投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总投资估算情况如下表所示:
人民币:万元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后节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本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
3.1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汽车芯片、人机交互、汽车系统等软硬件技术水平快速迭代,汽车座舱开始全面进入智能化阶段,智能硬件持续拓展及升级,液晶仪表开始取代机械仪表,中控大屏、多联屏逐渐成为标配,HUD等加快推广,同时座舱娱乐系统不断丰富,导航、游戏、生活类等多个应用逐步搭载在车载系统上,逐渐从物理按键转向完全的触控以及语音交互,智能座舱开始延伸成为司机的第三生活空间。
目前,商用车智能化的渗透率正逐步提高,智能座舱作为汽车智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也将在商用车上得到广泛的应用;其次,随着公司客户的丰富化,乘用车、两轮车等车型亦对智能座舱有明确的需求;最后,公司已在中控屏领域深耕多年,人机交互终端产品拥有较多的前装客户,也是公司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具有必要性。
3.2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3.2.1 良好的政策环境
2020年2月,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指出智能汽车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发展智能汽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到2025年,我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督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2021年8月,交通部及科技部下发的《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指出,加快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自主研发及产业化,促进自动驾驶等加快应用。
本项目研发的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是汽车智能网联的核心产品之一,契合当前国家关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产业等领域发展的指导思想,也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规划。国家多项相关政策的鼓励与扶持,有助于新募投项目的稳定实施与发展。
3.2.2 公司深厚的技术实力与预研
公司长期以来致力于商用车智能网联设备及系统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在智能增强驾驶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淀,拥有受市场认可的优质产品,并持续广泛参与行业标准和应用场景的制定或定义,处于行业细分领域的头部地位。
此外,公司现有的成熟产品车载智能中控屏和控制器是智能座舱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拥有一批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后续公司将依托上述成熟产品进行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工作,相关产品基础与客户基础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3.2.3 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积累
公司已经与国内外超过20家一线商用车整车厂建立合作并实现批量供货,其中包括陕汽、三一、重汽、福田、华菱等知名厂商,同时智能座舱的前期产品中控屏和控制器均已有规模化销售。虽商用车行业受宏观周期影响较大,但进入商用车整车厂供应链体系带来稳定的客户关系和订单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广泛的客户资源和强大的产品竞争力则为本项目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4、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计划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对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实施监管监督,公司也会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新募投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技术研发不达预期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鉴于本募投项目将涉及行业内较为前沿的技术,且涵盖多门学科的综合应用,可借鉴经验较少,存在技术研发无法取得预期成果的风险。
针对以上风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应对:
建立规范的项目管理制度,结合已有的预研成功经验和技术储备,将技术研发不达预期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和研发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技术研发中存在的问题;
精确预计工作量和所需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开展项目定期评审,及时纠偏调整,优化研发项目管理的任务分配方式。
(2)核心技术泄密及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核心技术的保密情况与技术研发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是本募投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针对以上风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应对:
制定完善的研发激励机制,满足技术研发人员各方面的需求,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与满意程度;
与研发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承诺书,从制度上规避核心技术泄密及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建立技术保密体系,对关键技术及工艺流程进行拆分等措施降低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6、新募投项目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待项目完成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审批等手续。
五、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由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0,349.4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9.9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能力。
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后,公司将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同时开具新的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新募投项目,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则管理募集资金。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后,尚在实施中的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注:该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以原募投项目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与计划投资总额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补足。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和产品化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智能座舱产品的研发和产品化能力;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的节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将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1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慧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吕慧华先生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吕慧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吕慧华先生简历
吕慧华: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2008年1月至2009年5月,任杭州网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2009年6月至今,历任鸿泉有限及鸿泉物联软件开发工程师、生产部经理、物料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鸿泉物联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慧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00股(系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尚有6,000股未归属);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2-02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变更前: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协同路258号二层210室
变更后: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并同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2-02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1日,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泉车联网有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等)在2022年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该项申请的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
与业务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泉车联网有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等)拟将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用途及授权范围不变。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该项申请的有效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公司签订的协议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2-02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因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建的研发中心办公大楼即将全面启用,公司主要办公人员将搬迁至该地址,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新办公大楼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
邮编:310051
公司注册地址将同步变更至: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因此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除以上信息变更外,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电 话:0571-89775590
传 真:0571-89775594
邮 箱:ir@hopechart.com
网 址:www.hopechart.com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2-02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9日
至2022年7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7月15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hopechart.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六、 其他事项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疫情防控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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