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803-806室大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易存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803-806室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1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兰德”)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9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30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300.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人民币8,296.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1,003.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15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含子公司)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含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软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5月1日”延期至“2021年5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宝兰德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软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5月1日”延期至“2022年5月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宝兰德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软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5月1日”延期至“2023年5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4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该净额为截至2022年6月22日该项目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注2: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
四、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高效、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故形成了资金结余。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6.2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将“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营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认为:
宝兰德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宝兰德董事会审议通过,宝兰德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宝兰德《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现行公司章程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宝兰德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宝兰德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宝兰德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058 证券简称:宝兰德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兰德”或“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3,074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的比例为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5.40元/股,最低价为5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69,9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0)。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8.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3,074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股的比例为0.4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5.40元/股,最低价为51.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69,9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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