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H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荣荣、杨书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3,448股,占公司总股本68,619,367股的比例为0.47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93元/股,最低价为42.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57,813.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现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二、实施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3,448股,占公司总股本68,619,367股的比例为0.47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93元/股,最低价为42.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57,813.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