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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部分公司客户;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 本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0万元。

  ● 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业务发展需要,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同时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的融资担保问题,公司拟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融资提供部分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客户应为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若上述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风险保证金的形式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对于逾期客户,公司将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确保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是为公司未来新签署的部分订单的客户提供的担保,因此被担保人尚不确定。开展融资租赁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融资租赁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须为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通过金融机构审核符合融资条件的客户,并建立了严格评审和持续跟踪的内控机制。目前,公司对融资租赁担保模式下客户筛选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正面筛选标准

  1、主体要求:要求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借款人资格,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

  2、成立年限要求:一般要求在一年以上,如客户有行业关联公司或公司认为风险可控的,可适当降低。

  3、商业信用要求:商业信誉良好,有一定履约能力。

  (二)负面筛选标准

  1、客户的信贷业务在金融机构被划分为不良、或出现过逾期等重大违约记录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逃、废债行为的,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影响企业经营的;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客户存在过度融资和有民间借贷嫌疑的。

  3、客户连续三年亏损、停止经营、或者实质已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的。

  4、客户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客户与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部分担保;若客户不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向融资租赁公司偿还借款,公司将根据相关担保协议的约定以风险保证金的形式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公司将要求客户或客户指定的第三方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部分担保,是为了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将审慎确定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公司为部分客户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部分担保,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担保风险基本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为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0元(不含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12,90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5%。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技术”或“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1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54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1,808.8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32.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08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因公司正在深化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完善服务平台的布局。同时,为更好应对未来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于2021年启动管理变革,为了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化,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自动化管家5S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控技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F01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或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到公司证券部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菲、董偲怡

  联系电话:0571-81118603/0571-86667525

  传真:0571-81118603

  电子邮箱:ir@supcon.com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原因:实施利润分配进行调整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由11.74147元/股调整为11.38147元/股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9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意见。2019年9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独立意见。2019年12月11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期权激励计划中的公司业绩考核进行调整。

  3、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4、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2,794,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1年1月11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4,084,000元,公司总股本由491,290,000股变更为494,084,00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5、2021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6、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独立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7、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新增的2,739,000股股份已于2022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2月28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96,823,000元,公司总股本由494,084,000股变更为496,823,000股。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8、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496,82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公司已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6,823,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权益分派登记日为2022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14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调整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为:11.74147元-0.36元=11.38147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控技术”)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翘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解决部分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但需融资支付货款的客户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降低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客户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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