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5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4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7日、2022年5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5)。
2022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情况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2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04,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0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5.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0,242,959.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19.4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要求的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2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10.87万股。公司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实际回购198.79万股,因误操作相较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77.72万股)超出了21.07万股,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个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869 证券简称:金溢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出具的《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告知函》以及《关于减持比例达1%的告知函》,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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