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15-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920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胡先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8人,代表股份66,661,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00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66,6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99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5%。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7人,代表股份21,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6,660,9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9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51%;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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