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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因误操作违规减持 公司股份并致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4日

  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志勇先生关于误操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于志勇先生因操作失误在未披露减持计划情况下于2022年7月4日减持公司股票500股。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本次减持前股东持股情况

  截止本次误操作减持前,于志勇先生持有公司1,270,8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9%。

  二、 本次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具体情况

  2022年7月4日,于志勇先生因误操作减持公司股份500股,成交均价为29.52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4,760元,本次误操作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7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9%。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此次违规减持系误操作导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于志勇先生在发现上述误操作之后,及时主动通知公司,并出具了本次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经公司核查,该笔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 本事件的处理情况及于志勇先生的承诺

  1. 公司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 于志勇先生已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对本次事件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 致歉声明

  于志勇先生就本次违规事件致歉如下:

  本人就此次误操作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今后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始终重视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未来也将进一步推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同时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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