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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2-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9号)核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6元,募集资金总额349,426,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922,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9,503,700.00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0月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70063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与兰州银行兴陇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金昌路支行、浦发银行兰州高新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中的100,591,214.95元和“自助售奶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全部资金49,408,785.05 元(含利息),合计150,000,000元的用途变更为收购参股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82%股权。

  按照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为保证1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的如期实施,公司于2018年11月与第三方供应商北京天牧达进出口有限公司签订进口牛只购买协议,并向其支付进口牛只购买款5,340万元,用于购买3,000头进口荷斯坦奶牛。本次实施完成后,1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620.21万元。

  2019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原A股首发项目“1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变更为“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涉及募集资金约107,031,161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奶牛购买及养殖。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A股首发上市前已投资建设完毕并已投入使用的六个养殖牧场,分别为:临夏县瑞园牧场有限公司、临夏县瑞安牧场有限公司、榆中瑞丰牧场有限公司、兰州瑞兴牧业有限公司、武威瑞达牧场有限公司、宁夏庄园牧场有限公司,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下属养殖牧场(全资子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向均为万头奶牛养殖建设项目。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合计170,000,000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其中,利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107,031,161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瑞嘉牧业全部用于“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

  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及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实施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截止2020年4月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划转至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用于实施“金川区万头奶牛养殖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账户2、账户3及账户4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账户2、账户3及账户4办理了销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A股首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2,452,506.52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2021年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账户5的金额为人民币12,452,506.52元。

  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三、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按照募投项目所需逐步使用募集资金,至2022年6月下旬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0,因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不再使用。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户5办理了销户手续。目前,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上述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次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尚有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账户信息如下: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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