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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2-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现金管理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光大银行协定存款

  1、签约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2、基本留存余额:人民币50万元(基本留存余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协定存款利率:1.61%【对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有效期:一年,自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29日,合同到期时,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或修改合同,即视作自动延期,延长期限为一年。(如合同有效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使用期限到期,可任一工作日通知对方解约)。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吉林银行单位协定存款

  1、签约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2、基本留存余额:人民币50万元(基本留存余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3、协定存款利率:1.61%【对留存额(含)以内的存款按结息日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4、有效期: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3月15日,到期后不再续展。

  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相关产品仍处于有效期的情况列表如下:

  

  注:表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除前述现金管理产品外,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产品均已到期或赎回,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

  五、备查文件

  1、中国光大银行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及补充合同;

  2、吉林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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