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8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9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以通信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董事长霍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现有化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83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7月9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以通信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靳海静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现有化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有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85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7日
至2022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7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揭东县经济试验区
联系电话:(0663)3568053
传 真:(0663)3568052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2、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 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划转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及优化现有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战略目标,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现有化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债务、人员、权利及义务等全部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泰新材料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具体事宜。
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划转资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本次资产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 划出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 所:广东省揭阳市新兴东二路1号
4、法定代表人:霍焰
5、注册资本:70,403.3281万元
6、主营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云计算业务;数据、信息技术开发;数据中心及云计算技术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研发数字网络应用软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生产,销售氨基塑料及制品,氨基复合材料及制品、甲醛溶液、邻苯二甲酸酐和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26日);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榕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21MABRWBTM0X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揭东大道西侧地段(电玉粉车间A)101
5、法定代表人:杨龙
6、注册资本:5,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为广东榕泰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暂无主要财务数据。
三、 本次划转的方式
(一)本次划转的基本情况
本次划转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公司将现有化工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负债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至榕泰新材料公司。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本次划转过程中,如因出现无法转移情形或其他实际情况而导致需要本次划转的资产及负债范围或划转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对本次划转的资产及负债范围或划转方案进行具体调整。
公司本次拟划转至榕泰新材料公司的资产、负债(未经审计)情况如下:
(二)本次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本次划转涉及的人员根据“人随业务、资产走”的原则,由榕泰新材料公司接收。公司及榕泰新材料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员工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三)本次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本次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四)本次划转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公司已签订的涉及业务的协议、合同等,将办理协议、合同主体变更手续,将合同、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至榕泰新材料公司;依法或依约不能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仍由公司继续履行。
(五)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划转涉及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税务、工商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上述资产划转等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 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资产划转是公司内部架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2、榕泰新材料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划转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五、 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1、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有助于优化组织架构及治理模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资产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资产划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划转是内部架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经营业务结构和管理结构,满足业务整合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资产划转的事项。
六、 本次划转事项的风险分析
1、 本次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划转的债务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协议主体的变更尚需取得协议双方的同意与配合,最终划转金额可能与上述数据不一致。
2、 本次划转的部分资产处于查封冻结状态,解除查封及资产过户以具体实施时间为准。
3、本次划转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情况,因市场行业、安全环保、税收优化政策等因素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市场行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发挥整体优势,采取一系列措施规避和控制可能面临的风险,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
4、本次划转尚需相关部门批准,最终能否顺利划转及划转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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