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 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请的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利安达合伙人(股东)45人,注册会计师37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63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239.2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351.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64.82万元。2021年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3家,收费总额2,695.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教育、金融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794.9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阿春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从2022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卫红女士,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股转系统挂牌公司1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伟豪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2.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利安达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2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截至2021年度审计工作结束,信永中和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了12年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公司拟改聘利安达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利安达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订相关审计业务合同。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拟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多年来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对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选聘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此项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的一致同意。经审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与丰富经验,其独立性与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对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与审计需求,我们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利安达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六、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3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29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29日
至2022年7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参考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2、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18号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13213)
联系人:陈江明
联系电话:0519-82585558
联系传真:0519-82585550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0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庆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总经理决定其薪酬。有关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4日以电子通讯的方式发出。该次会议于2022年7月12日在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栾永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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