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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清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为配合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塔纤维”)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南海管委会”)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大南海管委会拟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纳塔纤维持有的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产业片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0,478.00平方米。本次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费用为人民币12,823,287.49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制定了《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

  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南海管委会”)因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需要,拟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塔纤维”)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收回纳塔纤维持有的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产业片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0,478.00平方米。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大南海管委会系国家政府行政机关,具备履约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纳塔纤维持有的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产业片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19)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189号,证载使用面积为30,478.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土地账面原值为999.59万元,土地账面净值为894.85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深证市文集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深文集估字[2022]JY第014号),以2022年7月7日为估价期日,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两种估价方法进行评估,确定标的土地使用权评估总价为12,800,760.00元。

  四、交易定价依据

  依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重点地区土地执法与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揭府办〔2019〕2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收回土地可按经核定的土地成本(包括原取得土地成本和投入成本)加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以内分段计息给予补偿。

  因此,公司经过与交易对方协商:交易价格按照原始取得的土地款、各项税费、利息三项合计12,823,287.49元,此价格与土地评估总价相近,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拟签订的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的《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编号:大南海收字〔2022〕2号)(以下简称“本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主体

  甲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

  (二)收回土地的位置、用途、面积及不动产权证号

  收回土地位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南海南路北侧、西区东路西侧地段,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30,478.00平方米(折合45.72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列:粤(2019)揭阳市不动产权第0003189号。

  (三)土地补偿价款及支付情况

  甲方按货币补偿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为12,823,287.49元。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将上述补偿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四)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应确保对本宗土地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确保土地权利完整且没有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再对本宗土地主张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权利。

  3、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天内,乙方将相关资料原件(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用地红线图等原件)提交给甲方,并按规定配合办理相关不动产证收回、注销登记手续。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配合做好相关资料原件移交、不动产权证书收回、注销的,造成逾期的,甲方将依法按程序进行土地使用权证书注销公告,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土地收回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亦不涉及公司股份转让或者高层人士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也不会因此导致交易对方成为潜在关联方。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土地收回事项有利于盘活纳塔纤维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增加纳塔纤维现金流,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长远发展目标。

  2、本次土地收回完成后,所得款项将用于纳塔纤维日常经营,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本次收回事项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对2022年度的业绩影响视土地移交情况予以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土地收回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交易双方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土地收回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由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有偿收回公司土地使用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广东纳塔功能纤维有限公司签署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编号:大南海收字〔2022〕2号);

  4、深证市文集土地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回复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的落实 函》(审核函〔2022〕020156号)(以下简称“落实函”),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38次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议,要求公司落实相关事项并及时提交回复。

  公司按照落实函的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落实,并根据要求对落实函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创业板上市委审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等公告。

  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通过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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