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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2-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于2022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7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由总经理高健先生主持(代行董事长职责),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迪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电气”)于2022年7月18日与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交通”)签署了《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一标段),根据合同约定,智能交通向迪康电气采购高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8,404,118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与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机械院”)签署了《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二、三、四标段),根据合同约定,广西机械院向迪康电气采购高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34,665,882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自本公告披露日到2022年年末,将要与广西机械院发生购买、销售产品等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300万元。

  鉴于智能交通、广西机械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上述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该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该事项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95)。

  二、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8月5日上午9点3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96)。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证券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2022-096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5日

  至2022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7月2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各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电话:0851—28620788

  传真:0851—28654903

  邮政编码:563002

  联系人:雷晓禹

  2.与会股东住宿与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2-09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相关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并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关于公司“酒企借壳”的相关传闻不属实。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8日、2022年7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相关股东书面征询核实: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日,公司关注到存在关于公司“酒企借壳”的相关传闻。公司开展全面调查,并向公司相关股东进行了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除已经依法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并不涉及与酒企业的“借壳”、“重组”的洽谈或谈判等相关行为,关于公司“酒企借壳”的相关传闻不属实。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1,425.98万元,资金占用余额为31,195.24万元,公司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违规担保余额为7,925万元。

  (三)公司已于2022年5月4日收到上交所《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问询函》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尽快落实回复,上交所将在公司回复相关公告后,视情况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短期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2-09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4月29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5月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问询函》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尽快落实回复,上交所将在公司相关回复公告后,视情况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确认,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若公司出现下列之一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股票上市:

  (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未在第9.3.6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

  (五)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

  公司因追溯重述或者第9.3.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情形导致相关财务指标触及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指前述财务指标所属会计年度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若公司2021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所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2022年4月29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2022年5月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3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交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问询函》期间不计入上交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尽快落实回复,上交所将在公司相关回复公告后,视情况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交所的审核确认,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如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交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2-095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迪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电气”)于2022年7月18日与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交通”)签署了《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一标段)(以下简称“《一标段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智能交通向迪康电气采购高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8,404,118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与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机械院”)签署了《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第一期高低压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二、三、四标段)(以下简称“《二、三、四标段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广西机械院向迪康电气采购高低压柜相关货物,价款暂定为34,665,882元(最终价款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498502066Q

  法定代表人:王吉才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及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包装专用设备制造;交通安全专用设备制造;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工业与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会展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节能、环保、生态保护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工程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机械院的100%控股股东为广西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械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广西机械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2)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589827202C

  法定代表人:李霞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智能交通的100%控股股东为广西机械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智能交通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关于《一标段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供货方):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合同标的情况及计价表(相关商业信息应甲方要求不进行公示)。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8,404,118.00元(含增值税税率13%)。本次采购签订的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总价款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但货物单价保持不变。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税率的,以现合同的不含税价按新税率计算含税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1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图纸技术要求的应符合该标准及要求;

  2.1.2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包装上标注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且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1.3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要求,并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品抽样送检工作。

  2.1.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技术和使用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并且货物的最终验收结果要以甲方和本项目指挥部的最终抽检报告及验收结果为准。

  第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并经乙方控股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决策审批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关于《二、三、四标段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方):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供货方):迪康电气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总价款

  合同标的情况及计价表(相关商业信息应甲方要求不进行公示)。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34,665,882.00元(含增值税税率13%)。本次采购签订的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总价款由采购人根据实际购买数量进行确定和结算,但货物单价保持不变。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增值税税收政策调整税率的,以现合同的不含税价按新税率计算含税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1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性能,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的不合理危险,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甲方图纸技术要求的应符合该标准及要求;

  2.1.2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包装上标注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且有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2.1.3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要求,并配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产品抽样送检工作。

  2.1.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项目的技术和使用要求及甲方的要求,并且货物的最终验收结果要以甲方和本项目指挥部的最终抽检报告及验收结果为准。

  第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并经乙方控股股东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决策审批程序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子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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