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惟精昫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昫竔”)持有公司股份30,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0%;公司股东宁波焓湜枫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焓湜枫德”)持有公司股份4,799,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股东惟精昫竔、焓湜枫德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399,1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7.87%.
2022年4月23日公司披露了《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2022-015),惟精昫竔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90,000股,焓湜枫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10,000股,合计减持2,000,000股。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股东惟精昫竔、焓湜枫德出具的《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惟精昫竔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690,000股,焓湜枫德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10,000股,合计减持2,000,000股,本次减持计划过程中未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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