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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6        证券简称:华通线缆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刘宽清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会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链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链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旺”)合计持有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166,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5%。其中刘宽清持股15,333,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张会志持股3,333,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宁波泽链通持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宁波泽旺持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5月11日解除限售。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 )披露了《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 )。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5,204,660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其中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已分别于2018年6月20日、2017年9月18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审核,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本次减持期间: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2 年7 月22 日,公司收到股东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7 月 22 日, 刘宽清及张会志、宁波泽链通、宁波泽旺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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