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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2—临036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7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4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柏薇因个人原因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杜军出席董事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普公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总部机构及职能优化调整的提案》

  为进一步明晰公司总部“战略决策、资源配置、绩效管控、风险防控”的职能定位,公司对总部机构和职能进行优化调整,精简管理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流程,强化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市场化运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决策效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参股公司管理制度>的提案》

  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结合控参股公司管理工作实际,对《控参股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控参股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白银有色大象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提案》

  为落实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公司拟与甘肃大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由合资公司推进实施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开展项目可研、立项等前期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传福先生任期届满,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26号)。

  经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尉克俭先生已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32号)。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尉克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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