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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经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和“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截止2022年7月18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分阶段安排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项目建设期间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经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建设“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和“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延期原因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注:“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26个月,“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原计划建设期为15个月。上表“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载明时间。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9月到账,受此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已就:受募集资金到位时间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做出披露。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公司“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项目的产能均为1000吨/年。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在首期1000吨/年的产能投产后,公司将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启动二期1000吨/年产能的建设。

  2、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反复爆发的影响,施工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建筑材料和关键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运输受限;同时,应防疫要求施工现场实行分工序作业、施工降效等因素对项目进度推进造成较大影响。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推进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南证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2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2年7月22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3名监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善民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监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1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2年7月22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中首期1000吨/年的投产时间延至2022年10月,第二期将根据下游市场的拓展情况适时启动建设;将“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建设完成期延至2023年6月。此次调整是公司基于审慎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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