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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31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冯小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审议:

  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7月22日分别收到监事会主席黄辉先生、监事仲民先生的书面辞呈,黄辉先生因工作需要原因请求辞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仲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黄辉先生、仲民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辉先生、仲民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黄辉先生和仲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毛毛先生、吕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新任监事将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后方可当选。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个人简历

  1、李毛毛先生,汉族,198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12年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

  历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特材分公司计财科副科长、科长,石嘴山市有色金属化工供销公司计财科科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宁夏中色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2022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吕良先生,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经济师。2007年毕业于西安科技大学电子与科学技术专业。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技术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企管部主办;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办,发展部主办、高级主管。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32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33号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适时继续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承兑汇票期限为6个月,额度释放后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原额度同时终止。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034号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33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22日分别收到董事李春光先生、杨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春光先生因工作需要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李春光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春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杨赫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杨赫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赫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春光先生和杨赫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李春光先生和杨赫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峰先生、白轶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新任董事将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选举后方可当选。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个人简历

  1、李峰先生,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2000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材料物理专业。

  历任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2、白轶明先生,汉族,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2007年毕业于宁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技术员,二车间主任助理,四车间副主任,技术科科长,技术质量科科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银川工厂钽电容器生产车间主任,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质量科科长,宁夏星日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靶材研究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中色新材靶材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中色新材粉体分厂厂长,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副部长,现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

  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否;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是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2-034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119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 2022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公司证券部

  4、联系办法:

  联系人:秦宏武、党丽萍

  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邮编:753000

  四、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2

  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三: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如议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注:

  1、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通过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峰先生、白轶明先生个人履历、工作简历等有关资料,同意选举他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上述候选人选举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述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独立董事:李耀忠、张文君、陈曦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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