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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8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蓝润置地广场T1-35F。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特别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8月5日下午5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2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瑞、方芳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

  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戴学斌先生担任达州银行董事职务,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祝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3365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汪志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700699159452L

  住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318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含公务卡,不含贷记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达州银行资产总额为845.14亿元,净资产为72.25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9亿元,净利润4.59亿元。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达州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2年度在达州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达州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达州银行存贷款金额将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相关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达州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祝波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1)。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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