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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交工”)2022年第二季度建筑业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 订单情况

  1、项目概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在建项目的合同总额为1,539.22亿元,其中累计已确认收入总金额为717.93亿元,剩余未完工总金额为821.29亿元。

  2、投资项目

  无

  二、 截至报告期末重要项目履行情况

  

  注1:浙江交工与浙江杭绍甬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了《施工补充协议》,明确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为18,748,632,042元(含3%的暂列金额),下浮9.37%后双方一致同意施工合同价为16,991,885,220元(含3%的暂列金额)。

  注2: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工程第01标段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合同金额159,503.17万元,浙江交工承接合同金额为111,652.21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26.72%;

  注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南大道(一期)工程EPC项目经理部(富春湾大道一期)为联合体中标项目,合同金额282,520万元,浙江交工承揽合同金额为277,700万元,施工进度已完成浙江交工承揽项目施工的79.76%;

  注4: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合同金额261,829.15

  万元,包括主线段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TJ02标段签约合同价232,074.13万元和桐乡市乌镇至崇福公路(三环西路)TJ02标段签约合同价29755.02万元。

  三、 其他投资类项目履行情况

  1、 杭州富阳阳陂湖生态项目配套工程,浙江交工与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25.137亿元,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投资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暂取5.5亿元。杭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交工参与投资、融资、建设及项目管理等工作。浙江交工在联合体的出资比例为10%,暂定出资5,500万元。项目合作协议、出资协议、施工合同已签约。

  2、 郑州至南阳高速郑州至许昌段郑州至南阳高速公路郑州至许昌段ZXTJ-3标,浙江交工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工可估算总额暂按112.0亿元,投资估算额35亿元。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交工承担本项目的投资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在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15.16%,浙江交工出资额3.395亿元。项目合作协议、出资协议已签约,施工合同尚未签约。

  3、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PPP项目,浙江交工与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37.4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96.18亿元。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交工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相应的施工建设任务。浙江交工在项目公司所占出资比例2.93%,暂定出资2.8144亿元。浙江交工承担PPP项目NBTZ-2标段工程,预估标段概算建安费19.3919亿元。项目合作协议、出资协议已签约,施工合同尚未签约。

  4、 杭州富春湾新城南片区项目,浙江交工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总投资额45.759亿元,联合体出资8.24亿元。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交工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出资0.92亿元,承担约11%(约3.7亿元)施工任务。项目合作协议、出资协议、施工合同已签约。

  5、 霞浦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浙江交工及下属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项目投资额约7.16亿元。联合体成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浙江交工为联合体牵头人出资1.47亿元,浙江交工地下工程有限公司出资0.015亿元。项目投资合作、出资协议已签约,施工合同尚未签约。

  6、沪昆国家高速公路安顺至盘州(黔滇界)段扩容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PPP项目,浙江交工与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总投资373.1129亿元,其中安盘项目323.1129亿元,配套工程50亿元,项目工期4年,配套工程3年,运营期30年,配套工程5年。浙江交工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出资1939万元,占股0.3%,承接股权相对应份额的施工任务。项目投资合作、出资协议已签约,施工合同尚未签约。

  7、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浙江交工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共7家单位组成联合体中标,项目总投资额投标总价为107.54亿元,其中陆域段建安工程费26.73亿元,社会资本报投的年均运营补贴额为3.337亿元(最终金额以投资协议为准),项目合作期31年,其中建设期6年,运营期25年。浙江交工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出资1,722万元,承接陆域段部分。截止目前,该项目投资协议已签约,施工合同尚未签约。

  四、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同时,项目履行过程中存在合同方按实际情况调整、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开工不及时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10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共计代表股份859,353,4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28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853,101,76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9515%。

  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列席见证。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51,6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36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73,132,4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3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6,880,7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0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6,251,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67%。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年)》

  表决情况:同意859,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7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66%;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5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5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与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29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71,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166%;反对6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83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五) 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5.01非独立董事黄建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859,175,793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72,954,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1%。

  根据表决结果,黄建樟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高美娟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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