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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节能        公告编号:2022-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前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7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现金管理购买产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自有资金收回本金10,8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034,559.42元;募集资金收回本金6,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01,945.21元。上述本金及投资收益已返还至相应资金账户。

  六、备查文件

  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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