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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中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审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南化股份         编号:2022-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21257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后续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审计报告财务数据超过有效期,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2021年10月2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022年2月1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工作,202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查。2022年3月7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一次反馈意见回复,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并按照要求对重组报告书等文件进行了修订。

  一、申请中止审核及其原因

  2022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编号:212576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有关材料及解决涉及的有关问题,截至目前华锡集团划转至标的公司的一项采矿权过户申请已上报自然资源部审批,但根据自然资源部审批规定和要求,预计在提交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截止日前无法完成该项采矿权过户审批。为降低该项采矿权未完成过户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核影响,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将继续加快推进采矿权过户事项。

  二、中止审核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

  公司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止审查系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程序暂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落实相关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行政许可审查程序。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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