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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订出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以人民币3,003.0435万元竞得鄞州区GX07-02-59-1a(高新区)地块21,43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拍,以人民币3,003.0435万元的价格竞得鄞州区GX07-02-59-1a(高新区)地块21,43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竞拍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万元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办理与本次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拟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竞得地块基本情况

  1、出让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地块名称:鄞州区GX07-02-59-1a(高新区)地块

  3、地块编号:鄞州区GX07-02-59-1a(高新区)地块

  4、土地位置:宁波高新区,东至其他地块,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兴根巷,北至木槿路

  5、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6、出让面积:21,435平方米(32.153亩)

  7、出让年限:50年

  8、容积率:2.2≤容积率≤3.0

  9、出让价款:人民币3,003.0435万元

  三、本次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得地块主要是作为未来扩建或新项目建设用地,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本次竞拍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目前货币资金充裕,流动性良好,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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