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3
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余根潇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由于网络延迟撤单延滞,经查询券商对账单后,发现多减持公司股份600股,超过实际减持比例0.10%,出现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超比例减持的基本情况
2022年2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余根潇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50,000股。
2022年7月22日,余根潇先生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分拆下单多笔卖出,由于网络信号连接不畅、刷新不及时,因网络延迟、撤单延滞多减持了公司股份600股,出现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超过实际减持比例0.10%,当日减持股票均价7.93元/股。
二、本次超比例减持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经核查,余根潇先生本次的误操作行为不具有超比例减持的主观意愿,也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超比例减持谋求利益的目的。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经公司核查,余根潇先生本次减持价格未高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与税费之和,因此本次误操作行为未产生收益,不存在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3、余根潇先生就此次误操作行为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并将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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