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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胡明明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4为普通决议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煜、徐双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4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胡明明先生、孙阳先生、马建华先生、徐国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岩先生、郭昱女士、季润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胡明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郭昱(召集人)、马建华、季润芝

  2、提名委员会:季润芝(召集人)、胡明明、郭昱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岩(召集人)、孙阳、郭昱

  4、战略委员会:胡明明(召集人)、孙阳、王岩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郭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胡航宇先生、邵岭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刘燕芬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刘燕芬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胡明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马建华先生、许金键先生、韩曙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李晓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季乐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许金键先生、韩曙光先生、李晓磊先生、季乐华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胡明明先生、马建华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董事会秘书李晓磊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且无异议。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邵岭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邵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邵岭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梅梁路88号

  电    话:0510-85510697

  电子邮箱:wxdlh@wxdlh.com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简历

  1、许金键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1993年8月至1998年8月在锡山市木材总公司任会计;1998年8月至2004年6月在无锡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项目经理;2004年6月至2021年6月在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2年1月至今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历任无锡市十三届政协委员、无锡市十四届政协常委。

  截至目前,许金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韩曙光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担任昆山科世茂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4年9月至2021年3月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产品主管、产品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韩曙光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259股,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归属。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择机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韩曙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李晓磊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6月至2010年12月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主管;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山东圣丰种业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在常州卡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7月至2020年1月在上海新日升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1年3月至今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秘资格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

  截至目前,李晓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季乐华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级工程师、注册税务师。曾就读于扬州大学,2003年7月至2011年1月在南通伟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1年1月至2015年10月在南通一居房地产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5年11月至2020年5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价格主管;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中心主任;2022年1月至今在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

  季乐华先生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856股,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归属。公司已完成2021年度利润分配事宜,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择机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季乐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4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3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监事刘燕芬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刘燕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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